| 世妇会后,全国妇联为落实《北京宣言》和《行动纲领》及中国政府制定的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》,提出了“巾帼创业行动”,即力争在五年内帮助100万下岗女职工重新就业。全国妇联对下岗女职工及再就业意愿进行调查,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。
开展宣传教育,转变妇女的择业观念
针对部分妇女由于择业观念陈旧再就业比较困难的情况,组织“下岗再就业报告团”在一些城市进行演讲,通过生动的事例,教育妇女坚持多领域。多渠道就业,树立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拓宽就业门路,争取就业机会。
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提高妇女就业竞争能力
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,对下岗女工开展多形式、多门类、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,帮助下岗女工掌握重新就业的本领,提高就业竞争能力。两年来,全国各级妇联共培训下岗女工100万人次。先后帮助47万妇女重新就业。
开展中介服务,为下岗女工再就业牵线搭桥
各级妇联通过创办职业介绍机构,举办职业介绍洽谈会、下岗女工专场招聘会和女工再就业信息指导中心等,帮助下岗女工寻找就业岗位。
兴办小型经济实体,为妇女就业创造岗位
各级妇联组织努力兴办小型经济实体,特别是第三产业类的实体,如家庭服务公司、巾帼服务队、下岗女工市场等直接安置下岗女工就业。这些工作既适合妇女参与、又适应社区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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